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 张国富
近年来,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聚焦群众在“逝、殡、葬、祭”各环节的急难愁盼,以专项整治为抓手,坚持公益为本、改革赋能、服务提质、监管增效,全力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坚守公益本源,提升惠民殡葬温度
呼和浩特市始终把公益惠民摆在殡葬改革首位,以“减项、降费、提质”为突破口,推出一系列惠民便民务实举措。
稳妥推进公益化改革。坚持政府主导,有序推进全市3家民营殡仪馆回收工作,理顺市、旗县(区)两级殡葬管理体制,明确部门职责,构建起权责明晰、协同高效的管理新格局。
精准实施减项降费。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,累计取消、降低收费项目100余个,惠及群众1.4万余人次,减轻群众丧葬负担3100余万元。规范遗体接运管理,38辆合规车辆统一标识、执行政府定价;严控丧葬用品价格,进销差价率不超过30%;吊唁厅等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;推动经营性公墓价格回归合理区间。
全面落实惠民政策。将遗体接运、存放、火化和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保障范围,保障对象拓展至市域内离世火化的4类特殊群体,即驻呼部队现役军人、本市全日制大中专在校学生、出生后尚未落户婴儿、流散及无名无主遗体。政策实施以来,累计为4800位逝者减免费用730万元,真正把殡葬惠民落到实处。
健全制度体系,加大行业治理力度
坚持立改废释并举,构建起“条例引领、办法配套、方案支撑、清单管理”全链条制度框架。
率先修订管理条例。2025年6月,呼和浩特市在全自治区率先完成修订并实施《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》,明确殡葬管理核心原则、服务标准等,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与监管要求,为全市殡葬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完善配套政策文件。同步出台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、惠民殡葬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等配套制度,印发5个专项工作方案,形成多层次、全覆盖的政策体系。
严格落实清单管理。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殡葬服务收费标准通知,推动基础项目、非基础项目、收费目录全部实现清单化管理。全市殡仪馆、经营性公墓全部实行明码标价,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强化综合监管,规范殡葬行业秩序
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公墓违建占地、违规运营等问题,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
精准治理公墓违建。全面排查违规占地殡葬设施,“一墓一策”推进整改。全市22家公墓累计缩减用地2665.13亩;拆除超面积墓穴1399座、“活人墓”21座,坚决遏制违规建设行为。
严厉打击违法用地。依法对公墓违法占地问题实施行政处罚;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殡葬设施“一张图”上图入库,实现殡葬用地规范化管理。
全程规范遗体管理。多渠道公示遗体接运合规车辆及监督电话。明确亡故人员遗体统一由殡仪馆接运,实现从遗体接运直至骨灰移交的全流程闭环管理。
创新服务模式,释放数字赋能效能
以“互联网+殡葬服务”为抓手,打造“青白殡仪”服务品牌,推动殡葬服务由“线下跑”向“线上办”拓展。
打造便民服务品牌。开通“青城殡葬”微信小程序和“96444”24小时服务专线,提供预约、咨询、办理、监督等“一站式”服务,累计服务20494人次,群众满意度超过98%。
搭建数字祭扫平台。全市搭建5个免费网络祭扫平台,运用虚拟场景还原传统祭祀仪式。清明节期间,设置149处文明祭扫点,推出11项便民措施,累计接待现场祭扫群众26.18万人次,其中15.93万人次选择绿色低碳祭扫,文明祭扫蔚然成风。
推广生态安葬模式。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,配套奖补政策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有1300余位逝者家属选择节地生态安葬,初步形成“政策支撑有力、设施保障到位、服务温暖贴心、群众广泛认同”的工作格局。
下一步,呼和浩特市将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治理成果,着力推进以下七方面工作。
着力完善制度标准体系。持续宣贯落实《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》,补齐公墓运营、设施审批、应急处置等配套制度,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。
补齐城乡殡葬设施短板。实施托克托县老旧殡仪馆改扩建,同步推进乡镇殡仪服务站点全覆盖;分批次改造100个农村公益性墓地,新增城市公益性安葬格位、墓穴3万个,打造市级生态示范公墓,新建公墓生态安葬率达到100%。
建强殡葬专业人才队伍。举办行业技能竞赛,建设大师、劳模工作室;完善适配行业特点的薪酬保障与职业关怀机制,选树殡葬改革先进典型;引入社工、志愿者力量,开展心理疏导、生命教育服务。
升级智慧殡葬数字服务。搭建全市统一的殡葬综合信息系统,落地身后“一件事”联办;持续优化线上预约、远程告别、线上追思、奖补申领等功能;依托车辆定位、公墓数字化台账实现全流程智慧监管。
健全联合长效监管机制。统筹民政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整治;落实市、旗县(区)、乡镇、村社四级巡查,发挥红白理事会源头劝导作用;建立殡葬机构信用档案,引入第三方年度评估并向社会公示;强化行业协会自律。
纵深推进殡葬移风易俗。优化生态安葬奖补,组织集体共祭等公益活动;编制本地特色文明殡葬礼仪手册,设立丧葬操办负面清单,将厚养礼葬纳入村规民约;培育文明殡葬示范村镇,持续推广鲜花祭扫、网络祭扫。
强化规划落地要素保障。把殡葬事业纳入城乡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健全财政稳定投入机制,优先保障公益性殡葬用地,将殡葬改革成效纳入文明创建考评体系,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。
信息来源:中国社会报